商家要求扫码关注才能开发票的行为不合法。
一. 商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违反了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也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商家将扫码关注作为开具发票的前置条件,实质上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侵犯了其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
- 可能构成非法避税:以强制“扫码点餐”作为开具餐饮发票的前置条件,实质上是在设置发票开具的实际难度。如果因此减少发票开具量,商家还有可能构成非法避税,进一步违反了税收相关法规。
二. 商家行为可能危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 违背了个人信息保护原则:商家在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时,可能会引导消费者利用个人信息注册账号,这一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项”,以及“最小必要原则”。
- “变相强迫”获得的同意非自愿:这种“变相强迫”所获得消费者“同意”也不是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规定的“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的”,特别是在涉及关注第三方公众号时,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更无法得到保障。
三. 法律后果与建议
- 法律后果:商家因此类行为可能面临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甚至被监管部门依法惩处。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商家因强制关注公众号而被判侵权的案例。
- 建议:商家应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应设置任何限制性条件来阻碍消费者获取发票。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对不法商家依法严惩,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
综上所述,商家要求扫码关注才能开发票的行为不仅不合法,还可能危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我建议商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诚信经营为原则,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