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人员和开发商联合赚转让费是不合法的。
一. 纪委人员的职责与纪律要求
- 职责明确:纪委人员作为党的纪律检查和监督机关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他们并不具备参与商业活动、谋取个人私利的职权和身份。
- 纪律严明:纪委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不得以权谋私,更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与开发商联合赚转让费,显然违反了这一纪律要求。
二. 联合赚转让费的行为性质
- 利用职务之便:如果纪委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与开发商勾结,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费,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 损害公共利益:纪委人员与开发商联合赚转让费,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还可能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这种行为违背了纪委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三. 法律责任与后果
- 纪律处分:对于纪委人员的这种违纪行为,根据党的纪律规定,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
- 法律责任:如果这种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如构成受贿罪、贪污罪等,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纪委人员和开发商联合赚转让费是不合法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追究。我的观点是,作为纪委人员,应当坚守职业操守,廉洁奉公,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而不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