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没有结束去其它公司上班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不利的法律后果。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可能构成对原劳动合同的违约
- 由于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直接在其他公司工作必须得到原劳动关系所在公司的明确同意,否则将构成对原劳动合同的违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可能丧失工伤赔偿权益
- 若未经原单位同意即在新公司工作,原单位在得知此事后,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取消所有已承诺的工伤赔偿待遇。这意味着劳动者可能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失去原本应得的工伤赔偿。
三. 面临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此期间,职工应在家休养或接受必要的医疗救治,而不应擅自到其他公司工作。若擅自到新公司工作,不仅违反了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还可能触犯《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禁止性规定,进而面临法律制裁或行政处罚。
四. 新公司可能因得知工伤未结案而拒绝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
- 若新公司得知劳动者尚处于工伤未结案状态,可能会因此拒绝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导致劳动者陷入失业境地。这不仅影响了劳动者的就业机会,还可能对其经济状况造成进一步的不利影响。
我建议: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心休养,待工伤结案并恢复健康后再考虑新的就业机会。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