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法律法规几条-王慎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劳动纠纷

针对你提出的“既不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法律法规几条”的问题,我首先明确一点:不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较多,以下我将从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两个方面,列举部分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供你参考。

关于劳动报酬的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七条:

    •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关于工伤待遇的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综上所述,不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支付义务。如遇此类问题,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