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工龄没休年假被辞退,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获得经济补偿。
首先,关于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年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年假但天数少于应休年假天数,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十年工龄的劳动者如果未休年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其次,关于被辞退的经济补偿,这取决于辞退的具体原因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或者辞退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通常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十年工龄没休年假被辞退的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还可以根据辞退的具体原因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