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盗窃3次是否包含行政处罚-支鹏晖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刑事辩护

两年内盗窃3次是包含行政处罚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依据与解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该法规定了对于盗窃行为的行政处罚,但并未明确排除已受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在刑事认定中的考量。

  2. 刑法及司法解释:刑法第264条将“多次盗窃”列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之一。2013年“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进一步明确,“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此处的“多次盗窃”并未限定为未经处理的盗窃行为。

  3. 理论支持:

    •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主要指的是在同一诉讼程序中不对同一行为重复定罪量刑,而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性质不同,不存在重复处罚问题。
    • 已受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仍可能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特别是针对具有盗窃习性的行为人。
    • 行政处罚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也支持了行政处罚与刑罚之间的折抵,进一步说明了行政处罚并不阻却刑事责任。
  4. 实践做法:部分省市如浙江省、上海市在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时,已明确规定已受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可以计入“多次盗窃”的次数之内,并对应地折抵刑期和罚金。

二. 结论

综上所述,两年内盗窃3次是包含行政处罚的。这一结论既符合法律规定,也体现了对盗窃行为打击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也提醒行为人,即使已受行政处罚,也不能逃避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