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的例子主要包括在劳动合同中设定条款,试图规避或减轻其根据劳动法应承担的责任。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
约定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时,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工伤赔偿责任。这种条款试图免除用人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应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
- 例如,某制造厂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伤害,由劳动者自行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这种约定就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的典型例子。
约定劳动者自行承担社保费用:
-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是将社保费用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劳动者,由劳动者自行缴纳。这种做法违反了国家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社保的规定。
- 例如,某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公司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保费用由劳动者自行承担,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贴”。这种条款同样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的情况。
排除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不享受带薪年休假或限制年休假的天数。这种条款违反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权利的规定。
- 例如,某酒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每年只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且不得累积或转结至下一年度”。如果当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天数高于5天,那么这种约定就构成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的行为。
在这些例子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试图免除或减轻其根据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责任,这些条款都是无效的。劳动者在面临此类情况时,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