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住院的情况下,工会原则上不可以发放慰问金,但部分地方有特殊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 工会慰问金的发放原则
-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第八条,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此规定明确指出了“生病住院”作为发放慰问金的条件。
二. 未住院情况下的慰问金发放
- 从常理而言,未能入院治疗的疾病多为轻症,工会不宜扩大化慰问福利政策。因此,原则上未住院的工会会员是不享受慰问金发放的。
- 然而,部分地方有特殊规定。例如,福建省规定因重大疾病(按社会医保统筹的界定标准)未住院的,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含水果、花篮等)。
三.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慰问未住院的生病会员,可由基层工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慰问政策,统一明确慰问标准和方式,但不应因人而异搞特殊化慰问。
我的观点:在未住院的情况下,工会原则上是不发放慰问金的。但考虑到部分地方有特殊规定,建议具体参考当地总工会的相关规定或咨询当地工会组织,以确定是否可以发放慰问金及具体的发放标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