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是一个仲裁机构但是执行的是另一个仲裁机构-汤西律师|法行宝
2025-07-27 合同纠纷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即“合同约定的是一个仲裁机构但是执行的是另一个仲裁机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解答:

结论前置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一个特定的仲裁机构,但实际执行时却选择了另一个仲裁机构,这通常构成对合同约定的违反。此时,原约定的仲裁机构通常具有优先权,但实际情况可能因具体条款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详细分析

  1. 合同约定的效力:

    • 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仲裁机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 如果实际执行的仲裁机构与合同约定不符,且没有合理的解释或双方同意的变更,那么这很可能构成违约。
  2. 实际执行的影响:

    • 如果已经按照另一个仲裁机构的程序进行了仲裁,并且双方均未提出异议,那么可能视为双方以实际行动变更了原合同中的仲裁机构约定。
    • 然而,如果一方在仲裁过程中或仲裁后提出异议,那么原合同中的仲裁机构约定可能仍然有效,并可能影响仲裁裁决的执行力。
  3. 法律后果:

    • 如果实际执行的仲裁机构不符合合同约定,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能会引发新的法律纠纷。
    •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哪个仲裁机构具有管辖权,或者是否需要重新进行仲裁。
  4. 建议:

    • 首先,应仔细审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确保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清晰明确。
    • 如果实际执行的仲裁机构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
    •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即我)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综上所述,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一个仲裁机构,但实际执行时却选择了另一个仲裁机构,这通常构成对合同约定的违反。在这种情况下,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评估实际执行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果你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