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试用期 请假不批 外婆去世 以旷工为由 定为不合格 是要求更正考核结果 还-杨启浩律师|法行宝
2025-07-24 劳动纠纷

首先,对于您提到的教师试用期请假不批、外婆去世以旷工为由定为不合格的情况,我的结论是:您可以要求更正考核结果,并且有必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

一、要求更正考核结果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实施条例,员工因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或者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批准,可以给予1至3天的丧假。虽然外婆不属于直系亲属,但请假事出有因,且为人情之常,单位应当酌情考虑。若单位以旷工为由定为不合格,显然未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公平原则。

  2. 操作流程:

    • 与单位沟通:首先,您可以与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直接上级进行沟通,说明请假的原因和实际情况,请求单位重新考虑考核结果。
    • 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更正考核结果,并附上相关证据,如请假申请、外婆去世的证明等。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单位拒绝更正,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建议

  1.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与请假、考核结果相关的证据,如请假申请、与单位的沟通记录、考核结果通知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可能起到关键作用。

  2. 了解单位规定:虽然劳动法有相关规定,但单位也可能有具体的请假制度。在要求更正考核结果之前,建议您先了解单位的相关规定,以便更有针对性地提出申请。

  3. 保持冷静: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保持冷静和理性。与单位进行沟通时,注意言辞和态度,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影响沟通效果。

综上所述,您可以要求单位更正考核结果,并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如果遇到困难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