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已知未如实告知仍收费怎么办-祝文律师|法行宝
2025-03-16 经济纠纷

保险公司明知投保人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仍收取保险费的,应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 保险公司应继续履行保险合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表明,如果保险公司在明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下仍接受保费,那么它就不能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而必须继续履行保险合同。

二. 保险公司的合同解除权有限制

  •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即使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也必须在知道解除事由后的三十日内行使解除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三. 法院判例支持

  • 如沂源县人民法院的判例所示,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保险合同,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对保险合同的如实告知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继续履行保险合同。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公司明知投保人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但仍收取保险费,那么它应继续履行保险合同。这是基于保险法的明确规定以及法院的相关判例。我建议,作为投保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保险合同、保费缴纳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