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涉及违法事实时,并不需要检察院来调查案情。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结论:
首先,我们要明确行政诉讼的基本性质。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法律制度。它的主要目的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涉及违法事实的调查和认定,主要是由人民法院来负责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
而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的角色,主要是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诉讼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检察院并不是行政诉讼的调查机关,也不直接参与行政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当然,如果行政诉讼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等需要检察院介入的情况,那又是另一种不同的法律程序了。但在一般的行政诉讼中,涉及违法事实的调查和认定,还是由人民法院来负责的。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涉及违法事实时,并不需要检察院来调查案情。如果你对行政诉讼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