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当年请假带薪年休假是合法的,但具体是否享有以及享有多少天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 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合法性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二. 带薪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 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 年休假的安排与补偿
-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我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请假情况,对照上述规定判断自己是否享有带薪年休假以及享有多少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