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后,鉴定评级可以由个人提出,也可以等单位通知去,但建议个人主动提出申请。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个人可以主动提出鉴定评级申请
-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这表明,工伤职工本人有权主动提出鉴定评级的申请。
- 实际操作:工伤职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动能力受到了影响,可以主动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评级的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 单位也有责任通知并协助申请
- 单位责任:虽然个人可以主动申请,但单位在工伤处理过程中也承担一定的责任。单位应当熟悉工伤处理的流程,并在适当的时候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评级。
- 实际操作:在实际情况中,有些单位会主动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评级,并协助准备相关材料。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伤职工必须等待单位的通知才能提出申请。
三. 建议个人主动提出申请
- 理由:鉴定评级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如果等待单位通知,可能会因为单位的疏忽或延迟而导致鉴定评级的延误,进而影响工伤职工的权益。因此,建议工伤职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主动了解鉴定评级的相关流程和要求,并尽快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书下来后,鉴定评级既可以由个人提出,也可以等单位通知去。但考虑到个人权益的保障和避免可能的延误,我建议工伤职工主动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评级的申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