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甲状腺癌全切能否申请监外执行”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监外执行的申请并非仅由疾病种类或手术情况决定,而是需要综合考虑罪犯的病情、治疗需求、社会危险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多个因素。
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个不同的案例,它们的处理结果也各不相同。在林玖的案例中,尽管他患有甲状腺癌并进行了手术,但法院认为其病情未达到暂予监外执行严重疾病的范围和程度,因此决定将其收监执行。而在石某的案例中,由于她身患癌症且监狱医院无法满足其放化疗的治疗需求,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评估,最终决定对她暂予监外执行。
因此,对于甲状腺癌全切后能否申请监外执行,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罪犯在手术后病情严重,需要继续接受放化疗等特殊治疗,且监狱医院无法满足这些治疗需求,同时罪犯的社会危险性较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其他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获得监外执行的机会。
然而,具体的申请流程和审批结果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来确定。如果罪犯或其家属有此类需求,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指导。同时,也需要注意,监外执行并非罪犯的“特权”,而是基于人道主义和法律规定的考量,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采取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