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的方法取得的口供属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吗-张津川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刑事辩护

欺骗的方法取得的口供是否属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 非法证据的本质与判断标准:

    • 非法证据的本质是对公民重大基本权利的侵犯。判断欺骗手段获取的供述是否需要排除,关键在于分析侦查机关是否通过该手段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
    • 如果欺骗手段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如通过虚构事实或承诺不可能实现的利益来诱使犯罪嫌疑人作出供述,那么这种供述应当被视为非法证据,并予以排除。
  2. 合法侦查行为与非法手段的区别:

    • 侦查机关在讯问过程中,有时会利用事实信息不对称来向犯罪嫌疑人交代犯罪事实,这种欺骗手段并未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而是作为一种侦查策略来使用。
    • 在这种情况下,由此形成的有罪供述不应被视为非法供述,也不应被排除。
  3. 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于通过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 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欺骗手段获取的供述,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4. 实例说明:

    • 假设侦查机关在讯问过程中,通过虚构一个并不存在的证人或证据来诱使犯罪嫌疑人作出供述,这种欺骗手段明显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由此获取的供述应当被视为非法证据,并予以排除。
    • 另一方面,如果侦查机关只是利用已知的事实信息不对称来引导犯罪嫌疑人交代犯罪事实,而并未使用任何非法手段或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那么这种供述就是合法的,不应被排除。

综上所述,欺骗的方法取得的口供是否属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需要根据欺骗手段的具体内容、是否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判断。如果您在具体案件中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向我提供详细情况,我将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