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评后有效投标人不足,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法律依据明确重新招标的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此条款明确规定了当投标人数量不足时的处理方式,即重新招标。
二. 重新招标的必要性
- 保证竞争的充分性:招标投标的核心在于通过竞争来选取最优的投标人。当有效投标人不足时,竞争不充分,可能无法获得最优的投标结果。
- 确保招标的公正性:如果继续进行招标流程,可能会引发外界对招标公正性的质疑,损害招标人的声誉和利益。
三. 重新招标的流程
- 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条件、要求等,以吸引更多的投标人参与。
- 重新组织评标:在重新招标后,招标人应依法组织评标,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综上所述,当复评后有效投标人不足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以保证招标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