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退休职工工伤旧病复发去单位申请单位不同意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即使退休职工工伤旧病复发,并且单位不同意其相关申请,该职工仍然有权利寻求相应的工伤待遇和医疗救治。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步骤:
自主申请工伤认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即使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工伤旧病复发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申请时,需要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退休证、工作证等)、医疗诊断证明(特别是关于工伤旧病复发的诊断证明)等。
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
-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困难或单位不配合提供必要材料,可以寻求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或者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以了解更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自身权益。
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职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时,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书、医疗诊断证明、与单位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联系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
- 工会是职工权益的代表,如果单位不同意工伤认定申请,可以联系当地工会寻求帮助和支持。
- 同时,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的违法行为,要求其介入调查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即使退休职工工伤旧病复发且单位不同意相关申请,职工仍然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职工积极采取行动,寻求法律援助和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