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走劳动仲裁的案件税务机关还要受理嘛-王静律师|法行宝
2025-03-11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就税收相关问题向税务机关投诉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劳动仲裁与税务机关投诉的独立性

  1.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仲裁主要处理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如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等争议。这些争议并不包括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争议。
  2. 税务机关的职责: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税收管理机关,其职责是依法征收税款并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时,有权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

二. 劳动仲裁与税务机关投诉的并行性

  1. 并行救济的原则:在法律保护体系中,劳动者享有多种权利救济方式,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救济途径。劳动仲裁和税务机关投诉作为两种不同的救济方式,可以并行进行,互不影响。
  2. 实例说明:例如,一个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同时,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一边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一边向税务机关投诉用人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两者并不冲突,且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劳动者的投诉。

三. 税务机关受理投诉后的处理

  1. 调查核实:税务机关在收到劳动者的投诉后,会依法对用人单位的税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 依法处理:如果调查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如追缴税款、处以罚款等。

我的观点: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就税收相关问题向税务机关投诉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并处理。这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也是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