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请假扣工资外额外扣三百是不合法的。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法律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且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其支付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具体分析
请假扣工资:劳动者因私请假,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内部规章制度扣除相应工资,这是合理的。但扣除的工资应当与劳动者未提供的劳动时间相对应,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额外扣款:在请假已经扣除了相应工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再额外扣除三百元,这超出了合理范围,属于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法律后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返还被克扣的工资,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同时,劳动者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建议
与用人单位沟通: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额外扣款的具体原因,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理的解释和依据。
保留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劳动者应当保留好请假记录、工资条等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返还被克扣的工资,并依法进行处罚。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上班请假扣工资外额外扣三百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返还被克扣的工资,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