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解除人事关系是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在解除与其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时,这一行为不仅涉及到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还直接产生行政法律效果,即影响到工作人员的身份、待遇等权益。
具体来说,行政机关解除人事关系通常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如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机构调整导致人员冗余等。这些解除行为都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一旦解除行为完成,工作人员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告终止,工作人员将不再享有原有的工作权益和待遇。
因此,从行政行为的定义和特征来看,行政机关解除人事关系无疑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