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双方同意,也并不都能自行解决。具体分析如下:
一.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
- 事故认定的必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表明,事故认定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定程序,不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 自行协商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相关信息并共同签名后,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二. 对问题的具体分析
- 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那么就不能简单地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这种情况下,必须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以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同时保障事故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 无人员伤亡但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情况:即使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如果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或成因存在争议,也不能自行协商解决。此时,同样需要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认定和调解。
我的观点:因此,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自行解决。而是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特别是是否有人员伤亡以及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是否有争议来决定处理方式。如果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或事实成因有争议,必须依法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