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请假天数有规定必须几天吗-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5-07-14 劳动纠纷

年休假请假天数并不是固定必须为几天,而是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来确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具体年休假天数如下:

  1.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职工享有5天年休假。
  2.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职工享有10天年休假。
  3. 累计工作已满20年:职工享有15天年休假。

此外,有几点需要注意: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均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范畴。
  • 对于新入职且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需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折算方法为先计算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占全年的比例,再乘以全年应享年休假天数,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 职工若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达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或根据工作年限不同,请病假累计达到一定月份(满1年不满10年为2个月,满10年不满20年为3个月,满20年以上为4个月),则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经职工本人同意后,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