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推定被告与小孩无亲子关系,判决书能否写原告及原告父母为唯一法定监护人”,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领域的亲子关系认定以及监护权的确定,是一个相对复杂且具体的法律问题。
在一般情况下,亲子关系的认定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DNA鉴定等科学手段进行确认。如果经过法定程序推定被告与小孩无亲子关系,那么被告在法律上就不再是该小孩的生物学父亲或母亲,也就不具备基于亲子关系而产生的法定监护权。
然而,关于判决书能否直接写明原告及原告父母为唯一法定监护人,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条款和案件情况来判断。在大多数法律体系中,监护权的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如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等。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家庭状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抚养能力和意愿等因素。
如果原告及原告父母确实符合担任监护人的条件,并且没有其他合适的监护人,那么法院在判决中可能会认定他们为小孩的法定监护人。但这一认定并不是绝对的,而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作出。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被告与小孩无亲子关系,但如果被告在小孩成长过程中承担了实际的抚养、教育等责任,并且与小孩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联系,那么被告可能会依法享有某种形式的抚养权或探视权。这同样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条款和案件情况来判断。
综上所述,推定被告与小孩无亲子关系后,判决书能否写原告及原告父母为唯一法定监护人,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条款、案件情况以及法院的综合判断。因此,建议您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