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去别的公司上班是违法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违法情形及后果:
- 对劳动者自身的影响:劳动者可能面临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在新公司的工作也可能因双重劳动关系而受到影响,甚至可能面临被新公司追究责任的情况。此外,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工资、福利等也可能受到损害。
- 对新用人单位的影响:新用人单位可能因招聘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而面临管理上的混乱和风险,如员工忠诚度问题、工作表现不稳定等。同时,如果原用人单位因员工离职而遭受损失并提起诉讼,新用人单位可能被要求一并赔偿。
- 对原用人单位的影响:原用人单位可能因员工的离职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如招聘费用、培训费用、业务损失等。此时,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合法处理方式:
- 劳动者应与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办理离职手续,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终止。
- 在协商期间或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前,劳动者应避免急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免陷入双重劳动关系的困境。
综上所述,员工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去别的公司上班是违法的,且对劳动者、新用人单位及原用人单位均存在多重法律风险与潜在影响。建议劳动者在更换工作时,务必先与原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好离职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损失。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