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质疑函签章不符合要求,可以不予受理。
一. 签章不符合要求视为未提交有效质疑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质疑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这是质疑函被受理的基本形式要求。
- 如果质疑函的签章不符合上述规定,例如没有签字、没有盖章,或者签字盖章的人不具备相应的权限,那么该质疑函将被视为未提交有效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二. 签章不符合要求的具体情形
- 质疑函没有加盖质疑人公章,或者加盖的公章与质疑人名称不一致。
- 质疑函没有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签字的人不具备相应的权限。
- 质疑函的签章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三. 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 如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签章不符合要求为由不予受理质疑,应当书面告知质疑人,并说明理由。
- 质疑人对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质疑函签章不符合要求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质疑的合法理由。在实务操作中,我们应当严格审查质疑函的签章是否符合要求,以确保质疑的有效性。同时,质疑人也应当注意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质疑函,以避免因形式问题导致质疑不被受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