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有正当防卫无罪的案例。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
一、刘松案
- 基本案情:在贵州省长顺县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刘松因被指控故意伤害三人而被提起诉讼。经过二审审理,法院最终认定刘松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 法律依据:法院认为,刘松作为酒吧安保人员,在劝离寻衅滋事者时,遭受多人围殴,抢夺啤酒瓶并挥舞的行为,主观上为制止不法侵害,客观上遭受不法侵害的紧迫性,符合正当防卫特征,且未超过必要限度,不属于防卫过当。
二、小蒋案
- 基本案情:初二少年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殴打,混乱中用一把小刀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湖南吉首市法院认为小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一审判处其无罪。但检察院抗诉后,上级检察院最终认为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小蒋终获无罪。
- 法律依据:法院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的自卫反击,其反击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
三、邱某某案
- 基本案情:邱某某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处于分居状态。某日,其丈夫张某甲到邱某某和孩子的住所再次进行滋扰,并对邱某某和孩子进行辱骂、殴打。邱某某为防止孩子术后耳朵受损,情急中拿起床头的水果刀向张某甲背部连刺三刀致其受伤。法院最终判决邱某某属于正当防卫,无罪。
- 法律依据:法院认为,邱某某在徒手制止张某甲暴力侵害未果的情形下,持水果刀扎刺张某甲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主观、对象等条件,且未超过必要限度,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四、其他案例
- 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最高检曾发布多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如甘肃省泾川县王某民正当防卫不批捕案、河北省辛集市耿某华正当防卫不批捕案等,这些案例均明确了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适用,统一了司法标准。
-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最高法也曾发布涉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如汪天佑正当防卫案、盛春平正当防卫案等,这些案例为正当防卫的认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参考。
总结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一项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国内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正当防卫无罪的案例,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制度的认可和保护。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