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此情况下并没有直接的权利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和条件。一般情况下,员工或雇主想要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并且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取决于具体的劳动合同条款以及当地的劳动法规)。
其次,你提到的情况中,领导说了“要干就干不干滚蛋”这样的话,这虽然可能构成了对员工的不尊重或者言语上的冒犯,但并不一定构成劳动法上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除非这种言语侮辱或者威胁已经严重到了构成劳动法上的“虐待”或“重大侮辱”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这通常需要具体的证据和法律程序来判断。
再者,员工如果想要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提前通知期或者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执行。如果员工认为领导的行为构成了违约或者违法,他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起诉讼,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直接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员工在此情况下并没有直接的权利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觉得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他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救济,但这需要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证据来支持。同时,我也建议员工和雇主之间应该加强沟通,尽量通过协商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