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结清的损害赔偿金是什么-陈文杰律师|法行宝
2025-02-24 侵权纠纷

未结清的损害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经济补偿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赔偿费用。具体分析如下:

一. 损害赔偿金的性质

  • 损害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因其违法行为而需承担的法定责任,是对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

二. 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需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 损害赔偿金的支付

  • 损害赔偿金应由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给劳动者,逾期不支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并可能面临进一步的法律处罚。

举例说明:若某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10000元,且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那么该用人单位除需支付拖欠的工资10000元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50%至1倍的标准,即5000元至10000元之间,向劳动者加付损害赔偿金。

我建议,如你遭遇用人单位未结清工资或损害赔偿金的情况,应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