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人员以精神病为由十多年不上班,如未经法定程序认定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则属于违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事业编人员的考勤与请假制度
- 事业编人员需遵守单位的考勤制度,如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上班,应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长期不上班,将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可能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 精神病的认定与劳动能力评估
- 精神病作为一种疾病,需要经过专业的医学鉴定和评估。
- 如事业编人员确实患有精神病且影响工作能力,应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劳动能力评估。
- 若评估结果确认其无法胜任工作,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如调整岗位、安排病休等。
三. 长期不上班的法律后果
- 如事业编人员以精神病为由长期不上班,但未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和劳动能力评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则其行为将构成旷工。
-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旷工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辞退等。
综上所述,事业编人员以精神病为由十多年不上班,如未经法定程序认定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将构成违规。我建议该人员或其家属尽快与单位沟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精神病鉴定和劳动能力评估,并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同时,单位也应加强考勤管理,对长期不上班的人员进行及时处理,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