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和参考信息,关于“人才中心让自己寄档案是否合法”的问题,这里给出详细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这一规定确保了档案转递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对于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更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以进一步保障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现在回到您的问题,如果人才中心要求您自己寄送档案,这实际上是不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因为该规定明确禁止了个人自带档案进行转递,而是要求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正规渠道进行。
因此,如果人才中心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您有权拒绝,并可以向他们说明相关规定,建议他们按照正规渠道进行档案的转递。如果人才中心坚持要求您自己寄送档案,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或咨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档案的安全。
综上所述,人才中心让自己寄档案是不合法的,应当遵循相关规定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档案的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