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工程无法审批仍然收取费用,该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 合同诈骗罪的定义与构成
-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在本问题中,明知工程无法审批仍然收取费用,即属于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二. 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 以案例中的李某宏、高某贵、周某文为例,他们明知在农业用地上进行房产开发系违法行为,且涉案土地在某国家级新区区划内,私自开发必然导致建筑合同无法履行。
- 他们隐瞒了工程无资金来源、无审批手续的真实情况,并出示虚假的政府审批文件,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 在开工前即收取保证金,将收取的保证金大部分用于偿还与该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无关的其他债务及其他支出,具有明显非法占有的故意。
三. 法律后果
- 根据案例中的裁判结果,被告人李某宏、高某贵、周某文均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向受害人退赔。
我建议:在建设工程领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明知工程无法审批仍然收取费用。如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对方的资质和工程项目的真实性,避免陷入合同诈骗的陷阱。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