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应移送公安机关 应移送未移送 违法吗-张征杰律师|法行宝
2025-02-15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移送公安机关而未移送的,是违法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违反刑法的行为。这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介绍他人虚开等四种情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处罚。若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二. 税务机关应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及相关法律解释,税务机关在发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后,若案件涉嫌犯罪,即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如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如五千元以上),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旨在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打击经济犯罪。

三. 税务机关未移送公安机关的法律后果

如果税务机关发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查处,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税务机关的相关人员就可能构成失职渎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此类行为,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 例如,某税务稽查局原局长因徇私舞弊不移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四. 我的建议

税务机关在发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嫌犯罪的行为时,应严格依法办事,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国家税收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对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而言,更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法律底线,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综上所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移送公安机关而未移送的,是违法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