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减少 年终考核以此为由差评辞退合法么-姜明坤律师|法行宝
2025-07-05 劳动纠纷

工作量减少,年终考核以此为由差评辞退,这种做法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合法的。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年终考核不合格,并不等同于劳动者不胜任当前工作。用人单位若要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前提:

  1. 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
  2. 要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3. 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其次,考核制度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制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即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并对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公示或者告知,确保职工知悉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如果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限定期限内通过书面方式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异议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向其反馈处理结果。

最后,用人单位若依据考核结果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举证证明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且经过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胜任工作的事实,同时还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相当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才算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仅仅因为工作量减少,年终考核给予差评并直接辞退员工,没有满足上述条件和程序,那么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员工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遇到了类似的情况,或者有任何其他劳动纠纷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