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录用后工资有三天按试用工资发放的规定。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同阶段的工资标准,通常试用期工资会低于转正后的工资,但具体的工资数额和发放方式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资支付的时间、数额、方式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录用后工资有三天按试用工资发放,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而不能单方面决定按照试用工资发放。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这样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