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应当是停工留薪,而非误工费。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一、停工留薪的法律依据与定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就是“停工留薪”的法律定义和依据。
二、误工费与停工留薪的区别
性质不同:
- 误工费是民事赔偿中的一个概念,主要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非工伤情形的赔偿。
- 停工留薪则是工伤保险制度中的一个特有概念,专指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
支付主体不同:
- 误工费通常由侵权人(如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支付。
- 停工留薪则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
计算标准不同:
- 误工费的计算通常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停工留薪则直接按照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不受实际误工时间或收入变化的影响。
三、停工留薪的具体应用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 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和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
-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 用人单位不得降低职工的工资待遇或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受了工伤应当是停工留薪,而非误工费。这是由工伤保险制度的特殊性和法律规定所决定的。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有权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