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民法典生效前到期的民间借贷,在民法典生效后起诉应适用哪部法律,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基本原则,即法律的时间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对于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一般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除非有特殊规定。
具体到您的案例中,民间借贷行为发生在民法典生效之前,并且该借款在民法典生效前已经到期。这意味着,引起纠纷的法律事实(即借款行为)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且并未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因此,根据上述原则,此类纠纷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而非民法典。
进一步来说,如果您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民法典生效前并未解决,而是在民法典生效后提起了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仍然会依据借款行为发生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进行裁判。这是因为法律的时间效力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适用案件事实发生时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对于民法典生效前到期的民间借贷,在民法典生效后起诉的,应当适用借款行为发生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而非民法典。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