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公司在试用期未给员工交保险,关店后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是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因此公司应当在试用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赔偿内容:
- 补缴社会保险:公司应当为员工补缴试用期内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 经济补偿:如果因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如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失业期间无法领取失业金等,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 其他损失赔偿:如果员工因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而遭受其他损失,如因无法享受医疗保险而导致的额外医疗费用支出,公司也应当予以赔偿。
维权途径:
- 协商: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 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进行查处,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诉讼:如果投诉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在试用期未给员工交保险并关店,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建议你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通过投诉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