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请假回来被辞退,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下面我详细为你解释一下:
首先,我国法律对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权益保障有着明确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如果因先兆流产等原因需要请假休息,这是其合法的权益。公司不能因为女职工请假时间过长或者已经休过病假就拒绝批准,更不能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公司真的以女职工违反请假制度、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种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女职工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以及请假期间的差额工资。
举个例子,就像闫女士的案例一样,她因先兆流产向公司请病假,并提交了病假条,但公司却以其违反公司制度、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最后,法院认定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判决公司向闫女士支付赔偿金及请假期间差额工资。
因此,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不要慌张,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无果,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或者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尽我所能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