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构成职务侵占罪。具体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职务侵占罪的定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在这个问题中,关键在于判断“没有通过股东会擅自给自己发工资”的行为是否属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从公司管理角度分析:
- 如果公司章程或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高管或员工的薪资发放需要经过股东会批准,那么未经股东会同意擅自给自己发工资,就可能违反了公司管理规定,甚至可能构成对公司财物的非法侵占。
- 如果公司章程或管理制度并未明确规定薪资发放需要股东会批准,或者即便有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并未严格执行,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更多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而不一定构成职务侵占罪。
从刑法构成要件角度分析:
- 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故意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出于对公司利益或员工福利的考虑,且薪资发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标准,那么就不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 职务侵占罪还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侵占。如果行为人虽然给自己发放了薪资,但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虚构薪资、篡改账目等),那么也不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从实际案例角度分析:
- 在实际案例中,判断类似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往往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侵占数额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多种因素。因此,具体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综上所述,没有通过股东会擅自给自己发工资并不一定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且行为方式并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刑法规定,那么就不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如果对此类问题存在疑问或担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进一步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