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突发疾病回家后48小时内死亡到底是否属于工亡-杨文献律师|法行宝
2025-06-24 劳动纠纷

在单位突发疾病回家后48小时内死亡,是否属于工亡,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 属于工亡的情况: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并且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么这种情况是视同工伤的。这里的“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同时,“48小时”的起算时间,是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 例如,如果职工在上班期间突然感到身体不适,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但在48小时内因抢救无效死亡,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工亡。
  2. 不属于工亡的情况:

    • 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感到身体不适,但并未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而是选择回家休息,之后在家中或者再去医院的路途中死亡,即使死亡时间在48小时之内,这种情况通常不被视为工亡。
    • 最高法院的相关判例也支持了这一点,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需要紧急到医院进行抢救的情况而设定的。如果是在回家之后再到医院救治或突发疾病死亡的,就不属于这一条规定的适用范围。

因此,要判断在单位突发疾病回家后48小时内死亡是否属于工亡,关键在于职工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并且是否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如果是,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亡;如果不是,那么通常不被视为工亡。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