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伤认定结果行政部门已作出,在送达期间双方协调一致怎么办”的问题,首先我们可以明确一点:如果工伤认定结果已经由行政部门作出,并且在送达期间双方达成了协调一致,那么通常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处理后续事宜。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工伤认定结果的效力:
- 工伤认定结果是由行政部门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认定结果送达,除非有法定程序撤销或变更,否则该结果即成为处理工伤事故的依据。
双方协调一致的法律效果:
- 在送达期间,如果双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没有异议,并且就赔偿、治疗等后续事宜达成了协调一致,那么这份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 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支付赔偿款、提供医疗救治等。
后续处理建议:
- 签订书面协议: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建议将协调一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 履行协议: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避免产生新的纠纷。
- 留存证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支付凭证、医疗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特殊情况处理:
- 如果在协调一致后,一方反悔或未按照协议履行,那么另一方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工伤认定结果已经作出,并且在送达期间双方达成了协调一致,那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来处理后续事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