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退休军人下达命令待移交那一年还算军龄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军龄的计算原则。军龄通常是根据军人在军队中的实际服役年限来确定的,这一原则在多数与军人相关的政策文件中都有体现。
接着,针对您提到的“下达命令待移交”这一特定情况,我们可以参考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军队干部退休生活费的通知(国发〔1987〕86号)中的相关规定。该通知明确指出,对于已经批准退休但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干部,其军龄的计算在批准退休的下月起即停止,也就是说,从下达退休命令并批准的那一刻起,军人的军龄就不再继续增加。
具体到您的问题,如果退休军人在下达命令待移交的那一年已经得到了退休的批准,那么从批准的下月起,其军龄就不再计算。因此,那一年通常不会被计入军龄。然而,如果在这一年中军人仍在军队中实际服役,并且退休命令尚未下达或未获批准,那么这一年仍然应该被计入军龄。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军龄的计算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具体的政策规定、个人的服役情况以及退休命令的下达时间等。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解答。
综上所述,退休军人下达命令待移交那一年是否还算军龄,取决于退休命令的下达和批准时间。如果退休已经得到批准,那么从批准的下月起,军龄就不再计算;如果仍在实际服役且退休命令尚未下达或未获批准,则那一年应被计入军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