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社保能追缴吗-高升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劳动纠纷

试用期社保确实是可以追缴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的,也就是说,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最后,关于试用期社保的补缴问题,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依法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综上所述,试用期社保是可以追缴的,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