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在职职工人数算劳务派遣员工吗-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5-06-19 劳动纠纷

残保金在职职工人数是否算劳务派遣员工,这个问题涉及到残保金计算的具体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劳务派遣员工的计算归属

  1. 劳务派遣员工计入派遣单位:
    • 劳务派遣用工应当计入派遣单位的在职职工人数,而不是计入用工单位的在职职工人数。这是因为劳务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由派遣单位负责其工资、社保等事宜。

二、在职职工人数的具体计算

  1. 一般情况:

    • 在职职工人数指的是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这包括了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以及长期合同工。
  2. 具体计算方法:

    • 全年平均职工人数是通过(1月至12月各月职工人数之和)÷12来计算得出的,结果需要四舍五入取整数。
    •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具体计算方式为季节性用工人数×用工算术平均月数÷12个月。
  3. 特殊情况处理:

    • 对于合同签订后中途变化的情况,如员工离职、退休或下半年签订合同等,只要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这些员工仍然需要计入在职职工平均人数内。

三、残保金的计算

残保金的计算是基于全年平均职工人数、当地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以及职工年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残保金在职职工人数是包括劳务派遣员工的,但这些员工是计入派遣单位的在职职工人数,而不是用工单位。在计算残保金时,需要准确确定全年平均职工人数,并结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及职工年平均工资来确定应缴纳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