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工作后的收入性质,究竟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所得,这主要取决于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类型及实际的雇佣关系。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两种情况:
按“工资薪金”核算的情况:
按“劳务报酬”核算的情况:
在税务处理上,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也有所不同。工资薪金所得由支付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而劳务报酬所得则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按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再工作后的收入性质,需要根据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类型及实际的雇佣关系来确定。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