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司不给补社保是否需要打官司”这一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社保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及时足额缴纳社保。如果公司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的社保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
在遭遇公司不给补社保的情况时,劳动者并不一定要直接选择打官司这一途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应当首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稽核,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用人单位进行补缴。这是行政层面的处理方式,也是劳动者在社保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采取的第一步措施。
如果经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后,用人单位仍然拒绝补缴,那么劳动者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手段。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行补缴社保,并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另一方面,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部分险种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劳动者也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未能享受社保待遇的实际损失。
至于是否需要打官司,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无法通过行政稽核或劳动仲裁解决,或者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提起诉讼之前,劳动者应当确保已经穷尽了其他可能的解决途径,并且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综上所述,公司不给补社保时,劳动者并不一定要直接打官司。而是应当先通过行政稽核和劳动仲裁等途径寻求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再考虑诉讼。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应当保持冷静、理性,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