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院根据类型不同,其归属和职责有所差异。具体来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归属:一般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其直属事业单位。
- 职责:主要负责处理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商事仲裁院(仲裁委员会):
- 归属与独立性:是独立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不隶属于任何行政部门,也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及其他仲裁委员会之间均没有隶属关系。
- 职责:主要负责处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综上所述,仲裁院的归属和职责因其类型而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处理劳动人事争议,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商事仲裁院(仲裁委员会)则独立运作,处理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有具体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