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251条规定的原文-毛银曦律师|法行宝
2025-06-07 合同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原文是:“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这条规定明确了在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措施,同时也强调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和公正原则。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