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三个月转正才买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无论员工是否处于试用期,用人单位都有义务在员工入职后的三十天内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因此,在试用期内,员工同样享有社保权益。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费。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那么这种行为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员工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针对您的情况,如果公司要求您在三个月转正后才购买社保,这是不合法的。您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缴纳社保费。如果公司拒绝履行义务,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